荊州博物館藏品征集工作流程
時間:2022-11-27點擊:930224
1、由辦公室,、保管部,、展覽部組成工作專班。凡館內外有關文物征集的線索,、信息,、信函等,應由辦公室匯總,,統(tǒng)一編號登記一式兩份(附表),,經館領導簽署同意后,一份交經辦人,,一份留底,。
2、經辦人應把辦理情況及時反饋給辦公室,。文物,、標本等在沒有辦理完征集手續(xù)前,可暫時寄存在保管部,。文物,、標本等完成征集工作后,將登記表,、文物或標本及相關的其他資料一并交保管部,,由保管部開具入館憑證三聯(lián)單,第一聯(lián)及文物或標本征集表由藏品總帳保存,;第二聯(lián)交庫房保管員保存,;第三聯(lián)加蓋單位公章交交件人或單位保存。
3,、文物或標本征集項目,,應經館文物鑒定學術委員會兩名以上專家確認后方可辦理入館手續(xù)。
4,、財務室應憑保管部開具的入館憑證支付獎金或征集款,。年底,財務室應根據當年文物征集經費支出帳單與保管部當年藏品入館憑證進行核對,,做到帳物相符,。
5、辦公室收到保管部藏品入館的通知后,,向捐贈人頒發(fā)收藏證書,。收藏證書應統(tǒng)一編號。收購,、移交,、調撥文物不發(fā)證書。